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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扣满2000元就要停职,为何医疗腐败20年刹不住?)
新一轮反腐风暴将至
医生拿回扣、收红包仿佛一直在管,却又从来没有管好过。
1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的要求,将医务人员违规接受旅游、宴请、健身等活动也算作收受“回扣”。
《规定》要求,医生违规所得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同时,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暂停六个月以上九个月以下医疗执业活动。
拿回扣2000元被发现,医生就要被停职半年,这是历来年广西医疗系统内最严的反腐规定。
这几天,上海也更新了医生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和广西不同,上海采取积分制。
12月22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通知称,自2020年12月25日起,按照《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开展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行为,都将被扣除18个积分。根据规定,扣18分以上的医生,将被处以离岗3个月的处罚。
政策年年有。2018年时,宁夏颁布的规定,将医生收回扣的处罚线降低到1000元,超过1000元的就要被处以停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安徽还宣布过,收回扣超5000元直接解聘。
可是这么多年来,各地医疗领域的腐败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回扣金额远远不止千元级别,而是数十万、上百万。
条条红线在眼前,为何医疗腐败仍然屡禁不绝?
医疗反腐20多年
回扣越给越多
2004年4月9日,原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放下狠话:“凡是收红包、拿回扣的医生都将被取消行医资格。”
在有据可查的历史中,至少从1997年开始,原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就开始清查医疗腐败问题。
1997年,原国家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举行“全国药品回扣专项检查联席会议”,专门部署整治药品回扣工作。
按当时的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医疗机构120377个,截止1997年10月底,实际进行自查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为117714个。自查出从1993年12月1日以来收受的药品回扣金额17.4亿元。
自那以后,原卫生部等多部门几乎年年强调、年年部署医疗行业整顿工作。但“医生拿回扣”的问题年年增多,回扣金额年年增长。
今年10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关注医疗回扣问题。文中引用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的话称:“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20年间医疗腐败年年严打、年年问题高发,这是不争的事实。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各种规范也是不断加码。
健识局在广西的相关规定中看到,医生以各种名义收受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以及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旅游、考察、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都被视作回扣。
这一规定不可谓不严。但主任专家们以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名义,全国旅游城市到处飞,五星级酒店随便住,却似乎很难归入上面所列的“回扣”范畴。
广西的规定还要求:如果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无法拒绝的回扣”,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指定的受理部门,由单位统一处理,否则视同收受。
条例规定如此细致,但如何开展实际执行,是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的。总不能让大主任、大专家们开完“学术会议”回来后,都去纪委监委报道吧?
中纪委出手
反腐与医保基金安全结合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再次向医药、耗材企业给回扣的行为动刀。
不过,今年的医疗反腐措施似乎有所不同。2019年初开始,顶层就对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非常重视,在中纪委全会等场合反复强调,并将“骗保”作为医疗领域整风肃纪的重要抓手。
各部门在狠抓“骗保”的同时,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惩治花了最大的力气。今年以来,中纪委已经在其官方网站多次曝光医药腐败的典型案件。
尤其是在《集中带量采购,斩断医疗贿赂利益链》一文中,中纪委表态: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问题出现频率最高……由此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亟须重拳整治。
将医疗腐败和“医保基金安全”联系起来,反腐就有了最强有力的切入点。
12月2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各集中采购机构务必于2020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部署,从明年1月起,医保局将定期评估各地制度建设实施进展、典型案件处置效果等,并向外界通报。
新的反腐风暴将不仅仅是医保和卫生系统的事情,而是市场监督总局、公安、药监等多部门联合查处的形式,所有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医保部门会在招标采购时给予不同的惩戒方式。
重点抓违规违法的药企,而不仅仅抓违法犯罪的医务工作者,这套措施使得监管更加立体,让药企再无监管漏洞可钻。业内普遍认为,国家医保局所建立这整套的监督机制将彻底改变目前的医疗环境。
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斩断带金销售链条,倒逼整个医药行业净化升级,才是打击医疗商业贿赂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