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适当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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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吕焕斌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继续履职,并持续为广电行业的向好发展建言献策。

今年,他带来了《关于适当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的提案》。

在他看来,限制中插广告的相关政策,在当时有效治理了市场乱象,保证了电视剧播出的连贯性,改善了观众的收看体验,但是目前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媒体发展现状,并带来了几方面的影响:

一是各大卫视电视剧场普遍价值倒挂,亏损严重;

二是各大卫视被迫退出优质新剧采购行列,给电视剧制作和精品力作产生带来很大困难;

三是电视媒体融合转型,亟待更多的政策支持与鼓励。

在业内,吕焕斌向来以务实的行事风格著称。自履职以来,他先后提出建立视频文创产业园、加强广电节目的产权保护等提案,其中无不贯彻着直击行业前沿问题的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该提案还得到了大量知名导演、编剧的附议,王勇、王丽萍、王建国、尹力、冯小刚、吕逸涛、郑晓龙、赵宝刚、高满堂等政协委员与吕焕斌一起,联名提出了这一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吕焕斌(湘声报记者 闫利鹏摄)

面对省级卫视剧场亏损、正常经营难以为继,并反过来影响购剧预算、精品生产的形势,吕焕斌提出三个具体建议

一是建议每集开放1个广告口,控制在1~1.5分钟;

二是适当开放电视剧中包装性质的软性广告产品;

三是按内容审查的标准来严格把控。由此兼顾卫视剧场经营与剧集广告管理两大难题。

以下为详情:

「广电独家」:您为何提出要适当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的提案?

吕焕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精品的创作,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领社会风尚。2011年,广电总局颁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从2012年起,“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如今,绝大多数电视台在电视剧播出中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难以为继。我们认为,这一政策已不能适应当下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各大卫视电视剧场普遍价值倒挂,亏损严重。

当前省级卫视的经营创收,仍有90%以上来自于广告营收,同时有60%~70%以上的投入用于电视剧版权购买。原政策的限制使溢价空间较小,盈利方式单一,电视台剧场亏损严重,购剧预算被迫压缩。

但内容生产不断加大,如果广告经营没有新的空间,投入更加倒挂,正常经营难以为继。现在许多地方卫视已经大大压缩了电视剧的投入,甚至有一线卫视开始在黄金档播二轮剧,电视剧大片、重要节点剧也买不起、播不了。

二,各大卫视被迫退出优质新剧采购行列,给电视剧制作和精品力作产生带来很大困难。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励精品力作的创作,成本投入应趋于合理化,而非一味降低成本。

目前的现状是:一方面电视台剧场连年亏损,整体收入下滑已成为趋势,投入到主流精品创作的人力、物力、资金也随之降低;另一方面,电视台采购价格下降,制作公司为生存不得已降低成本,创作空间也被压缩。有的电视台被迫拖欠付款,甚至形成坏账,拖累影视公司难以组织新剧生产。

这使得主流宣传产品的创新能力被动下降,影视行业的良性循环日益失衡。

三,电视媒体融合转型,亟待更多的政策支持与鼓励。

当前,很多用户迁移到了新媒体视频网站,作为主流媒体的电视台,艰难的融合发展转型之路面临着更多的现实困难,包括政策空间、发展模式、创收能力、人才储备等各个方面。

只有更多相关政策的倾斜和支持,才能为电视媒体的转型和媒体融合发展保驾护航。

「广电独家」:对于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吕焕斌:面对新的行业发展格局,我们建议,在不影响观众收看质量的情况下,适度开发高质经营,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具体建议如下:

一,控制长度,将能量最大化。建议每集开放1个广告口,控制在1~1.5分钟。电视台合理利用好资源,通过内容创新放大广告价值,提升广告的制作质量,催生新的电视广告形式。

二,适当开放电视剧中包装性质的软性广告产品。例如在片尾前能允许软性标板的使用,电视剧下集看点可采用包装形式的特殊广告,另外还有剧中创可贴式角标等形式。这些产品,通过限制其比例、出现频次,可以做到不影响剧情和观感。

三,按内容审查的标准来严格把控。创意中插在剧本创作阶段进行植入设计,尽量实现与电视剧同步拍摄、同步制作。严格执行三审制,从源头对广告脚本进行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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