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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这七种校外培训坚决查处!)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上浮不得超10%!校外培训收费将设“天花板”
千万家庭关心的校外培训收费将设“天花板”。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9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制定的校外培训收费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而下浮可以不限。
《通知》提到,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而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
根据《通知》,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知》还提到,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3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除了规范校外培训收费,《通知》提出,培训机构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也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培训场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应当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实际利用时长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摊核算;宣传费按不超过学科类校外培训销售收入的3%据实核算。要加强关联交易审核,对明显不符合公允水平的关联交易,可开展延伸调查。
《通知》提到,各地要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