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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在美涉诉案协议涉及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 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e公司讯,格力电器10月31日早间发布声明称,我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统称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我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我司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我司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我司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近期我司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我司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三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我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格力被爆在美达成延迟起诉协议 接受9100万美元罚款!事涉除湿机产品缺陷?
美国当地时间10月29日,美国司法部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格力电器和美国司法部已经达成了延迟起诉协议(DPA)。根据这份协议,Gree Zhuhai(珠海格力)和Gree HongKong(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发的火灾进行相关赔偿。
美国司法部称,香港格力就周四在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提交的一份刑事资料达成了一项延期起诉协议。与DPA一起提交的刑事资料指控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触犯《消费品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罪,即故意不向CPSC报告消费品安全信息。
同时,格力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工业城的美国子公司Gree USA Inc.(美国格力)也在刑事信息中被指控。法庭文件显示,珠海格力、香港格力和美国格力知道他们的除湿机有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但这几家公司几个月来没有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这一信息。在消费者对火灾及其造成的伤害的投诉不断增加后,这几家公司才报告并召回了这些除湿机。
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起火灾的任何未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格力公司早先向CPSC支付的154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计入协议的9100万美元的总罚款。美国司法部称,这是根据《消费品安全法》(CPSA)所展开的第一批公司刑事执法行动得到的了结。作为刑事和解的一部分,格力公司同意继续配合司法部的调查和起诉并同意加强公司的合规项目和报告要求。 在被曝光的DPA文件上,还出现了疑似董明珠的签名,签署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对于这一事件,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第一时间向格力电器方面求证,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还注意到,事实上,有关格力电器的除湿机质量事件,在几年前就已有公开报道。
2012年7月,有美国消费者投诉,格力电器通过Soleus出售的低容量除湿机容易着火。同年,与格力电器合资成立格力美国公司的合作伙伴Soleus通过测试发现,该产品确实存有设计缺陷。Soleus还发现,格力在2010年到2012年间生产的产品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Soleus认为这对公共安全是一种威胁,于是把相关问题向当地政府做了报告。
2013年9月13日,格力电器发布了针对除湿机质量事件的召回公告。格力电器称,将召回在2005年1月至2013年6月之间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涉及SoleusAir、Kenmore、Frigidaire等12个品牌约225万台除湿机产品。
“公司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的部分除湿机可能会过热、冒烟和起火,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火灾或烧伤的危害,目前尚未收到任何人员伤亡的报告。虽然收到的投诉数量与销售总量相比不到万分之一,本着为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2013年9月12日,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加拿大卫生部的监督和批准下,公司仍然决定自愿召回这些除湿机产品。”格力电器在召回公告中表示。
2016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消息称,珠海格力已经同意向美国政府支付1545万美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的民事罚款,罚款对象涉及珠海格力以及与其存在关联的香港格力、美国格力。
对于这一事件,家电行业资深观察家刘步尘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千万美元的罚款,对格力电器账面盈利的影响不是很大,但对格力的产品形象影响很大,特别是对格力开发美国市场也有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器近日刚刚公布了2021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470.83亿元,同比下降16.50%;实现净利润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